通知公告

经管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蕾责任编辑:杨蕾审核人:渐令发布时间:2023-05-26

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完成

1. 学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下载填写出站函并盖章;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报告》(系统下载模板),具体操作见附件1

2. 学生上传实践报告及出站函,提交状态显示为已完成,再提醒校内导师、现场导师上系统查看实践报告,并在系统打分(注意分数是百分制)。

二、各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生完成

学生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考核表》(系统下载模板),各专业统一组织实施专业实践现场答辩,要求如下:

1. 每个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专家组成,其中企业专家至少1名,设答辩组长1名。

2. 答辩秘书填写完毕纸质版考核表(按学号排序),于630日前交至文理楼551学院教学办。



附件1:研究生出站环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