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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接收免试攻读2024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作者:程燕责任编辑:程燕审核人:渐令发布时间:2023-09-07

经济管理学院接收免试攻读2024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二、接收专业

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近。

接收专业:

学术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会计学。

专业型: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只接受本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的学生)、金融硕士。

三、接收程序

(一)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申请者可通过以下方式预报名:

1.预报名

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upc.yanzhao.edu.cn/kspt,点击“推免预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相关信息(无须上传资料),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

我院接收推免生预报名截止时间为925日,之后请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平台正式报名。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2.复试

对通过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学院查看下载推免生信息,学院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与否的通知。

3.复试确认

对通过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已参加学院复试的同学无须再参加复试,但需要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复试确认。 我院9月底、10月初根据审核结果,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参加入学体检。

5.录取

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含本校内推免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2点前(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填写报名志愿,当天17点前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

四、时间进度

120239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2202396日至925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预报名。

3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已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为考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4.“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单位录取功能关闭后,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单位备案。

注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均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五、学制及有关事宜

1.基本学制:3

2.学习方式:全日制

3.培养地点:山东青岛

4.住宿:推免生统一安排宿舍。

六、奖学金

奖助政策请参见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站-学生资助-奖助学金专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七、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 2024年 9月 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532-86983292  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