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选修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公选”课程,其课程属性按照“任选” 记载。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此要求适用于2022和2023级。
一、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的公选课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要求:
1.公选课程分为五大模块:人文艺术与哲学素养,社会科学与创新创业,国际交流与全球视野,科学素养与工程技术,身心健康与职业发展。每个模块设置核心课程。
经济管理学院老师开设的公选课主要分布在社会科学与创新创业模块,大部分经济管理学院老师开设的公选课与本专业专业培养计划相同或者相近,选择此模块公选课时按照本要求的第5条进行选择。
2.公选课总学分≥10
总学分可以包括核心课和非核心课,也可以全部都是核心课。
3.核心课程学分≥4
1.公选课中至少包含4学分不同模块的公选核心课程。核心课程可以分布在两个模块、或者三个模块、或者四个模块,但不能同属一个模块。无每个模块最低取得多少学分的要求。
2.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中至少选修一门并取得学分。
4.所有学生必须修读2学分人文艺术与哲学素养模块中的艺术类课程(艺术类课程会在培养方案的公选课列表中备注“艺术课程”)。
5.不得选修与专业培养计划相同或者相近的公选课程。
建议经管学院学生不要修读本学院老师开设的公选课,如特殊原因需要修读本学院老师开设的公选课,需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①不能选修与本专业必修课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公选课。
②当公选课与本专业限选课内容相同或者相近时,公选课和限选课可以任选其一进行修读(不能同时修读),也可以都不选择。
以下表格中的课程是目前发现的与经管学院各专业培养计划相同或者相近的公选课,未出现在表格中的与专业培养计划相同或者相近的公选课程按照①②原则处理。
❌:代表不能选择的公选课;
√:代表可以选择的公选课;
公选和限选任选其一:代表公选和限选课可以任选其一进行修读(不能同时修读),也可以都不选择。
二、当选修了与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必修、限选课程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公选课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成绩记载:
(1)当公选课与必修课程内容相同或者相近时,保留必修课,填写学分转换申请表,把公选课程属性转换成“其它”进行记载,再选上一门公选课把缺少的公选学分补回来。
(2)当公选课与限课选程内容相同或者相近时,保留限选还是公选可以自己选择,如果保留公选课,填写学分转换申请表,把限选课程属性转换成“其它”进行记载,再选上一门限选课把缺少的限选学分补回来;如果保留限选课,填写学分转换申请表,把公选课程属性转换成“其它”进行记载,再选上一门公选课程把缺少的公选学分补回来。
教务处如有新要求,将按照新的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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