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审核人:发布时间:2021-11-15

经济管理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会章程》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会章程》,拟定于20211127日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大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坚持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历史担当、厚植人民情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重要思想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的相关精神,在建党100周年的关键历史节点上,形成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全面总结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自2020年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教训,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规划确定今后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院学生为实现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石油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继续发扬石油大学是一所值得尊敬的大学的行为理念和优良作风。

二、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1127日(周六)
(二)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南教300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四、大会代表资格、名额和产生办
(一)代表资格
1.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应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本次学代会代表人数按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总数及研究生总数的5.47%的比例选举产生。经济管理学院在校生 2128人,本科生1610人,研究生 524拟定参加会议的代表116人,本科生代表88人,研究生代表29人,非学生干部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6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不足1人的,按1人算。另外,代表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性别、民族、学生党员等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女性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25%。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代表选举程序和产生办法

出席经济管理学院第次学代会和第次研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预备人选人数应多于代表正式人选人数的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动员所有班级和学生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经与团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出席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代会和第二次研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预备人选人数应多于代表正式人选人数的20%。注:2021级、2020级、2019级预备人选人数皆不少于24人。2018级预备人选人数不得少于34人。研究生及博士生预备人选人数不得少于35人。

3.预备代表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代会和第二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见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见附件3),于11月19日前填写完成后交至各班负责人,各班负责人汇总后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后由各年级负责人汇总出年级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附件2)及年级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表(附件3)后交至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邮箱1940288362@qq.com。

4.经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预备代表按分配名额进行差额选举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代表方获得正式代表资格成为正式学生代表。正式选举出的代表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代会和第二次研代会学生正式代表名册》(见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填写完成后交至各班负责人,各班负责人汇总后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后由各年级负责人汇总出年级正式代表名册(附件4)及年级正式代表人选资格审查表(附件5)后交至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2654645374@qq.com。

为推动学院、学校发展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增强主人翁意识,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

(一)提案内容主要为: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设置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社团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文体能力培养,第二课堂发展规划、学生奖惩制度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生活后勤服务、体育场地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学生诉求上报途径、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经济管理学院各班级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及学校发展,广泛征集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由各代表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2.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

3.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统筹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筹备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将对提案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至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日益临近,经济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各位同学参与学院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了充分调动各位同学共商学院发展的积极性。此次提案和建议的征集面向全院同学征集。

5.提案书写模板,请参见附件6。

六、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人数各为3人,按照等额选举方式,经团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差额选举等环节产生。主席团候选人拟定为3人。候选人由学生代表民主推荐(原则上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30%),经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充分酝酿产生。候选人名单报请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同意,公示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参加正式选举。

七、补充说明

如对本次大会有任何疑问,请详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0二一年十一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