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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 非全日制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作者:王娟责任编辑:田明升审核人:时间:2023-06-19浏览:170

院属各单位、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学位授予仪式将于2023年6月22日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做好组织工作。

一、时间

6月22日9:00——11:00

二、地点

逸夫楼二楼

三、参与人员及安排

1.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任课教师代表、班主任;导师穿导师服,其他教师着正装。

2.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

四、仪式议程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代表发言;

3.教师代表发言;

4.副校长、院长周鹏教授讲话

5.为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参加非全日制学位授予仪式的毕业生应于6月22日8:30前在逸夫楼入口列队结束,按照学位授予仪式授予次序进入会场,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严格按照座次入座。

2.学院统一安排专业摄影人员为获非全日制学位人员拍摄留念,典礼进行中不得随意离席拍照,以免影响会场秩序。

3.参加非全日制学位授予仪式观礼家属,应于8:30前需到指定区域集合,由志愿者指引统一带入会场,非全日制学位授予仪式开始时停止入场。入场后,需和学生共同遵守会场秩序。会场内不得喧哗、随意走动,手机应关闭或设为静音状态。每场次先授完学位的同学回到原座位后应保持安静,在本场次仪式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场。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