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10-17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培养优秀团员,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提高学生团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志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推荐的重点是我院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能起良好带头作用的共青团员。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无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良好,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4.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担任校、院、系、班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广泛认可;

5.踊跃参加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1718级学生每学期志愿服务类第二课堂活动不少于10学时;

6.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能起良好带头作用;

7.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不予推荐。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在国际、国家、省级重要赛事或重要评选表彰中取得重大荣誉者;

2.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3.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表现优秀者。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二、“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名额分配

“推优入党”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名额按照党员发展整体比例要求,累计推优名额不超过年级团支部总人数的30%。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年级团支部总人数的4%,其中大二学年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年级团支部总人数的7%。团支部推优工作可以体现专业的差异性,确保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院级团学组织“推优入党”不占各团支部名额,但需要在所在团支部进行推优入党流程,赞成票超过总人数的60%方可予以认定。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序号

各年级团总支

参评团员数

名额

1

16级团总支

524

16

2

17级团总支

514

22

3

18级团总支

501

35

4

18级研究生团总支

118

6

5

19级研究生团总支

120

1

6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2

总计

82

 

(二)具体程序

“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1.本次“推优入党”工作采用团支部民主评议的方式,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经济管理学院推优入党工作细则(试行)。

2.经各年级团总支审核,报学院团总支酝酿讨论,对推优入党结果统一公示。

3.经学院团总支讨论通过后,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推荐对象所在的党组织接到推荐材料后,要及时作进一步的考核和考察,确定积极分子身份,列入培养计划,指定培养联系人,开始进行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5.各年级团总支于1018日(周五)17:00前将附件6经济管理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汇总表发至邮箱2270689166@qq.com

各团支部将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选票(团员用)、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推优入党情况报告单、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登记表等书面材料报送到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

联系人:孟兆刚   联系电话:86983293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20191017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名额分配表.doc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选票(团员用)(1).docx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推优入党情况报告单(1).docx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登记表(1).doc附件5经济管理学院推优入党工作细则(试行).docx附件6经济管理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