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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财务报销工作方案 (第一版)

作者:王宏蕾责任编辑:审核人:发布时间:2023-10-16

一、财务报销及报销渠道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财务报销工作对象为学院学生组织活动花销,仅面向学院学生会、学院团总支、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中心、双创中心、艺术团、阳光体育中心、传媒中心、易班工作站、石光碎片网络文化工作室、心理工作站在内的10个学生组织。报销渠道分为校学生会办公室渠道和院团委渠道,渠道选择有严格标准,依据当年《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财务预算》执行,不受各组织报账负责人主观意向影响,两渠道递交材料要求不同,后续进行详细描述。

二、报销流程

(一)报账准备阶段

1.报备策划书

学生组织应于在活动举办前一周发送活动策划书(含活动预算)至经管院学生会办公室进行报备。

2.核查材料

学生会办公室核查策划书,一般情况下不予驳回。办公室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报销渠道,以便于该组织购买物资时准备相关材料。

3.准备报销材料

相关学生组织需依据不同渠道所需报账材料在活动举办过程中保留物资采买的相关发票、交易截图、活动宣传证明材料和奖品发放证明等报销证明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财务报销指南》),允许实际购买金额与策划有小额偏差。

(二)报账核查阶段

1.递交报销材料

当月活动举办结束后,相关组织应于一周内根据《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财务报销指南》将相关电子版报账材料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

2.审核

学生会办公室应在一周内反馈相关材料审核情况。

(三)报账流程图


一、补充条款

(一)不予报销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日常采购不予报销:

1.违反《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财务报销工作方案》者。

2.举办活动前不提交活动策划书者。

3.实际购买金额与预算金额差距过大者。

4.学生会进行年度预算或年度金额结算时,不配合或递交相关材料不符合实际者。

(二)账目补报

若相关组织因故未提前提交活动策划,可在得到学院团委许可或其他授权后,补交策划及相关账目材料,并将其一并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

(一)方案修订

本案将在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指导下,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进行修订。

二、其他事项与解释说明

(一)不论哪种渠道,财务处报销金额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接收,经核实无误后返还相关学生组织。

(二)属日常采买范畴的,无需递交活动策划,具体流程参照《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组织日常采买管理规范(第一版)》。

(三)奖金、零食、化妆品等费用不予报销

(四)报销活动费用时,院会办公室只接收本院学生组织相关报账负责人的材料递交,其余以个人名义递交的材料不予报销。

(五)未尽事宜请详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月

联系人:王宏蕾 QQ1287781408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财务报销指南-转换后.docx

附件二:校学生会渠道活动费用清单.xlsx

附件三:院团委渠道活动费用清单.xlsx

附件四:院团委团委活动立项表.docx